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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《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2022-02-16

【已截止】 关于征求《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公告

为贯彻落实 财政部 、 税务总局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4 号) 有关规定,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《 关于 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 的通知 (征求意见稿)》,为广泛凝聚共识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公众于 202 2 年 2 月 24 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  1. 来信请邮寄至: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4 号(税政处),邮编 300042
  2.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: s czj szc@tj.gov.cn
  3. 电话及传真: 022-23311562

反馈意见来信来函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天津市财政局

202 2 年 2 月 1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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